最近,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征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人造板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環辦函[2015]1644號),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和木材節約發展中心組織行業專家及相關企業研究后,聯合向環境保護部報送了《關于〈人造板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提出修改意見。
我會認為,促進人造板產業環保改造,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和升級污染防治技術,是非常必要的,也是行業發展大勢所趨,我們堅決擁護。但是,進行環保改造應結合我國人造板行業發展實際情況循序漸進進行。本標準中對于人造板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指標的制定過于嚴苛。建議重新調研人造板行業情況,分析國內外同類標準的技術要求,調改該標準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定符合我國人造板行業發展實際情況的標準。
本文來源自:中國木材與木制品網 中國木材與木制品網